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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院的招生有几种形式?如何报名?
答:我院的招生分为:普通高考招生、对口升学招生两种形式。各类考生均需参加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
高考生可报填我院三年制专科志愿。根据我省高校招生规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注销考生录取档案”,为了不使考生失去录取资格,并能顺利进入我院学习,请考生最好将我院填报为专科第一志愿。我院国标代码12888,山西省招生专科代码为5031,其他各省代码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可以报考我院“对口升学”专科。
2、贵院普通高考专科的录取规则是什么?有何具体规定?
答:我院普通专科生的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所公布的全省最低专科录取控制线和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以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1)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2。
2)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剂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调剂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优先选择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4)学院仅可提供英语教学。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分数最低要求达到90分。
5)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何谓“对口升学”招生?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对口升学”考试是由省教育厅单独组织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升学考试。
招生对象: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和相近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成人中专学校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入学时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或省教育厅依据有关规定批准录取的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毕业生。
4、对口升学考试的分数如何计算?如何录取?学生待遇如何?
答:对口升学考试内容为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文化课考语文、数学、英语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考专业综合和专业基础2科,每科满分为150分,部分专业只考专业综合一科,满分300分。
“对口升学”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命题、组织考试和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录取总成绩。专科划定最低控制线,实行划段(20分一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的办法进行预录取,投档比例1:1。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发放预录取考生通知书,组织新生预报到,对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预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且在专科补录时不得补报志愿。凡被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我院的学生毕业时,颁发本院普通高校专科证书,按普通高校专科生就业政策派遣就业。
5、贵院毕业生去向及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毕业生主要去向有:
1)由学院推荐通过双向选择到优秀企事业单位就业。
2)应届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深造,取得本科文凭。
3)优秀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学院推荐保送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4)通过招收士官考试,进入部队就职。
5)应征入伍当义务兵。
6)项目就业(通过考试被录取为村官或公务员、三支一扶、支边等)。
7)自主创业
我院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学院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企业,走校企合作之路,确保各专业顺利就业。学院与省内外人事、劳动部门、企业界及经济发达地区的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良好合作关系,建有省内外300多个就业基地,定期举办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创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条件。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同类院校前茅,荣获山西省教育厅表
彰的“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在此基础上,我院努力提高就业质量,稳固装备制造业主就业阵地的同时,开辟了煤炭、制药、化工、钢铁、电力、电信等多种行业就业渠道。
6、专科何时填报志愿?
答: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安排,山西省考生填报专科高考志愿的时间为8月3日-4日。其它各省市区均按本省市区文件规定日期填报。
7、报错志愿,无本院志愿,想来本院上学怎么办?
答:若报错志愿、未填报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志愿,又想来本院上学,可照如下程序办理入学手续。正式招生录取结束、新生预报到后仍有缺额的院校,填报专科补录志愿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1日,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高考生可在省招考中心规定的时间省招生考试中心网上(http://www.sxkszx.cn)补报志愿,通过网上统一补录后入学。未被录取的对口升学的考生可根据公布的缺额情况于9月4日至6日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网上(http://www.sxkszx.cn)补报志愿。
8、考生按志愿录取后要求退档的规定是什么?
答:从2007年起,凡是在分数线上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如向院校提出退档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退档,但退档后即为死档,不得参加任何学校的录取和补录。退档需本人将退档申请与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一并传真或新自交给录取院校。
9、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纸质档案如何领取、转递?
答: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教学〔2000〕9号)文件规定,从200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录取院校公章,不再加盖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生被院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本人高考纸质档案,由考生在入学报到时直接交录取院校。
10、考生可通过哪些渠道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
答:对于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通过省招考中心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11、想了解贵校情况怎么办?
答:(1)电话咨询:
招生就业处:0355—5830261、5830318、5830300
机械工程系:5830230;电子电气工程系:5830231;汽车工程系:5830237;
数控工程系:5830287;信息与管理工程系:5830234;材料工程系:5830240。
(2)邮件咨询:sxjdxyzsb@163.com
(3)网络咨询:
学院网站:www.sxjdxy.org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中国报考在线:www.cnzs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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