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考在线]    http://www.cnzsedu.com    
研究生首页 || 学校简介 || 招生简章 || 少数民族招生简章 || 招生专业 || 参考书目 || 联系方式
欢迎报考:北方民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快少数民族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的文件要求,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生源范围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0人,分省计划如下:内蒙古2人、辽宁1人、吉林1人、黑龙江1人、湖北1人、广西1人、贵州1人、云南1人、西藏3人、甘肃2人、青海2人、宁夏5人、陕西1人、新疆5人、新疆兵团2人,其它1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相关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考资格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

    考生须于网上报名20天内将经本人确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盖章的《报考201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寄至我校研究生处。《登记表》未经审批盖章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符合《北方民族大学2014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生源范围、报考条件的要求。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参见《北方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

    4.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2.对符合我校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在综合复试成绩和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3.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定向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4.在我校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在计划内调剂部分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5.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6.我校可招收不超过招生计划10%的汉族考生。

    六、其他

    1.考生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其他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基础培训地点由教育部统一安排。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3.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5.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网址:202.201.112.98/yjs)。

    6.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51-2068203、2068112。

    附    件:

    1.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热线电话:010-86376869 webmaster@cnzsedu.com 网络实名:中国报考在线
Copyright©2000-2012 cnzsed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通用网址:中国报考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