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妙可广告照曝光
有关媒体5月31日报道,此前曾盛传林妙可代言费直逼一线明星,日前其新的代言照曝光。林妙可新代言的是一种毛绒玩具,其广告将于近期在央视、湖南卫视播出。

抗震小英雄林浩代言服装
据有关媒体日前报道,林浩代言某品牌童装,该品牌公司董事长周训财介绍,公司将立即启动 “林浩品牌”的宣传。至于林浩获得多少“代言费”?周称“不便透露”,但透露了部分“合作情况”:公司使用林浩作为童装、童鞋、童包三类产品的代言人。林家获得三方面回报:一是林浩从现在到大学,所有的学费由公司承担;二是给了林家一笔钱;另外就是公司出资开设6家童装专卖店,全部由其父林大坤经营,赚多赚少均归林家。
看法:
社会缺失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关心
对于林浩担任代言人,林浩就读小学校长王春不赞同:“林浩作为一个典型学生,他应考虑自己参加这些活动,对同龄人和曾经帮助过他的人的感受。”
有关人士指出,出了名的林浩受到企业注意,代言商品获得报酬,似乎合乎市场法则。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更多的时间应该在教室,更多的周末应是享受孩子们的玩乐。可人们频频看见林浩出现在媒体上,今年4月,林浩停课到郑州参加某大型喜剧的拍摄,日前,林浩依然停课在北京赶录“六一”儿童节节目。
在林浩停课“走秀”在媒体镜头前、他的形象出现在商业场所时,我们社会缺失着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关心:林浩的心智尚不成熟,他的行为尚需大人操控,他的健康成长更需一方宁静的环境。社会有关方面特别是他的法律监护人,应尽量不以大人的利益观去影响孩子的未来。
小林浩家境贫寒,在生活和学业上得到一些社会资助是可以的,但小英雄过早地被商业化,确已给小林浩的健康成长带来了风险。
是否应对儿童广告说“不”
目前,我国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共有2亿多人,应运而生的儿童广告近年来风生水起,打开电视,可爱的婴儿、精怪的少年、娇俏的女孩频繁出现在屏幕上,这些广告或强或弱地撞击着儿童的心灵需求,影响着儿童的心理成长。有关人士发出疑问:应否对儿童广告说“不”。
广告人揭秘:
儿童广告收效大成本低
“广告有个3B理论,即beautiful(美女)、beast(动物)、baby(婴儿)。”在广告公司工作的王先生说,“3B”广告最容易赢得消费者的注意。其中,婴儿(儿童)广告能给人带来一种生命的感动,天真无邪的儿童推荐的产品,给人莫大的信任感,一个在大人看来简单的创意,通过孩子表现出来则有巨大的感染力;而且相比明星美女,儿童参演广告成本相对要低。
王先生说,比如奶粉广告,可爱的婴儿只需要抱着奶粉罐笑一笑,父母或许就会因为这个孩子倾向这个品牌;再如一些调味品广告,儿童在广告中大喊说“就爱吃×××做出的菜”,其他孩子肯定受感染,甚至会影响整个家庭都更换“口味”。不过,王先生坦承:儿童广告往往站在道德的分水岭上。 |